本資料由 (上市公司) 漢唐  公司提供
 
序號  1 發言日期  103/06/19 發言時間  16:58:46
發言人  陳柏辰 發言人職稱  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 (02)2917-4060
主旨
 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
符合條款  第 14 款 事實發生日  103/06/19
說明
1.董事會、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:103/06/19
2.除權、息類別(請填入「除權」、「除息」或「除權息」):除息
3.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每股配發現金股息新台幣2.4元
4.除權(息)交易日:103/07/07
5.最後過戶日:103/07/08
6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3/07/09
7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3/07/13
8.除權(息)基準日:103/07/13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(一)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3/08/01(以支票或匯款方式發放)。凡持有
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,請務必於103年7月8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(
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)本公司股務代理群益金鼎證券(股)公司股務代理部(地址:台北
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2樓,電話:02-27023999)辦理過戶手續。